江蘇通報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問責情況
來源:江蘇政府網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蘇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問題統籌安排了專項督察,10月17日正式向江蘇省反饋了督察意見,并同步移交7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
江蘇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省委書記婁勤儉明確指出,“回頭看”是為了更好地“向前走”,全省上下一定要以最堅定的決心、最有力的舉措、最嚴格的問責,主動改、堅決改、徹底改,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不斷開創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局面。省長吳政隆強調,必須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負責,既要切實可行,又要一抓到底,說到做到,堅決杜絕“虛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塞責”,確保按期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確保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對119人進行問責。其中,省管干部12人(廳級干部6人),處級(不含處級省管干部)27人,科級及以下69人,國有企業人員11人;黨紀政務處分82人,誡勉談話37人。現將有關典型案例處理問責情況通報如下。
一、化工行業整治工作不嚴不實問題
原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對化工行業“四個一批”整治清單沒有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和審核把關,各地漏報、虛報問題普遍,大量化工企業應關未關。蘇州市及揚州江都區應納入“關停一批”的化工企業共530余家,實際上報414家;連云港灌云縣臨港產業區列入“關停一批”的9家企業,全部為2016年之前就已關停的空頭企業。
根據查明事實,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對19名責任人予以問責。其中,給予省工信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高清政務記過處分,對連云港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徐家保誡勉談話,給予灌云縣委書記左軍、縣委副書記、縣長朱興波黨內警告處分;對時任蘇州市經信委主任周偉、時任揚州市政府副秘書長李桂山、時任江都區副區長楊德銀誡勉談話。
二、鎮江長江豚類省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開發問題
鎮江長江豚類省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開墾和建設問題突出,保護區內農業種植、漁業養殖面積達7000多畝,導致焦北灘、焦西灘約80%的江灘濕地被損毀。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后,鎮江市仍繼續違規開墾約1400畝江灘濕地,鎮江市文旅集團在保護區緩沖區及實驗區內擅自違法建設旅游項目,侵占保護區150余畝。
根據查明事實,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對8名責任人予以問責。其中,給予鎮江市副市長曹麗虹政務警告處分;給予鎮江市農業農村局局長馬國進黨內警告處分,對鎮江市農業農村局副調研員陳生榮誡勉談話,給予鎮江市農業農村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姚偉民政務警告處分;給予鎮江市發改委原農經處處長唐藝榮行政警告處分;對鎮江市文旅集團董事長陳兵誡勉談話。
三、泰興市危險廢物環境污染和環境風險突出問題
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期間,群眾數次舉報中國精細化工(泰興)開發園區在長江岸邊填埋3萬余立方米危險廢物,但當地黨委、政府敷衍應對,未做深入調查就上報“不存在違法掩埋化工廢料問題”。2016年督察還發現,泰興濱江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在長江岸邊違法傾倒2.3萬噸應按危險廢物處置的污泥,泰興市承諾將安全處置到位,消除環境風險。但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發現,整改工作嚴重滯后,污泥傾倒量不減反增到4萬噸,嚴重威脅周邊環境和長江水質安全。2019年1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專項督察發現,泰興市多個復墾地塊填埋化工行業固體廢物。
根據查明事實,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對25名責任人予以問責。其中,對時任泰州市副市長張小兵、時任泰興市委書記張育林、時任泰興市市長劉志明誡勉談話;給予時任泰興市委副書記、泰興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張坤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泰興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吉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新沂市虛假整改惡意應對督察組問題
2018年6月,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發現江蘇澤龍石英有限公司將酸性廢水直接排入廠墻北側多個污水滲坑,沒有任何防滲措施,土壤受到嚴重污染。問題被發現后,該企業不僅沒有對酸性廢水做任何處理,反而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對污水滲坑進行掩埋,企圖掩蓋環境違法事實。
根據查明事實,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對7名責任人予以問責。其中,給予新沂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堂清黨內警告處分,對時任新沂市副市長馬林誡勉談話;給予阿湖鎮黨委書記陳云浩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新沂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周浩政務警告處分。
五、大氣污染防治有關重點工作推進不力問題
企業虛報減煤數據情況普遍,鎮江新區經濟發展局代填代報企業虛假耗煤量統計數據。2017年僅徐州、鎮江等市虛假減煤量合計高達500余萬噸。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為減煤工作牽頭部門工作不嚴不實。徐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要求2017年5月底前完成焦化行業問題整改,但是直至“回頭看”進駐時僅1家完成整改,原徐州市經信委雖多次檢查企業停限產情況,但查而不處,放任不管。鎮江市重污染企業搬遷承諾長期不落實,工業企業及揚塵污染等問題突出,2018年1-5月鎮江市PM2.5濃度同比上升12%。常州市中天鋼鐵2臺75平方米燒結機直到2018年6月仍在違規生產。
根據查明事實,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對29名責任人予以問責。其中,對省能源局副局長、省發改委辦公室主任戚玉松誡勉談話;給予徐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徐東海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徐州市工信局副調研員李中玲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徐州市發改委副主任陳志偉黨內警告處分;對鎮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裔玉乾誡勉談話,對丹徒區委書記張映橋誡勉談話,對鎮江新區黨工委副書記劉祥生、鎮江市統計局黨組成員、江蘇省統計局鎮江調查局局長王燕文誡勉談話,給予鎮江市交通局副局長夏軍政務警告處分,給予鎮江市住建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處長陳頻智黨內警告處分;對常州市武進區副區長徐治國誡勉談話,給予武進區工信局副局長周法根黨內警告處分。
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近年來,省委、省政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扎實認真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堅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提升綠色發展水平,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在工作過程中,仍有一些地方和領導干部發展理念出現偏差,問題整改不徹底,監督管理不到位,受到了嚴肅問責,教訓極其深刻。各級領導干部要引以為鑒,真正從思想深處警醒起來,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抓好督察整改作為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認真踐行“兩個維護”的重要檢驗,作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具體行動,不折不扣抓好落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作出更大貢獻。